各建設項目工地:
根據《廣東省建筑垃圾管理條例》以及《關于印發惠州市2024年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市執〔2024〕72號)相關要求,各類新建項目工程施工單位需依法編制建筑垃圾處理方案并在開工前向我局備案,以及落實建筑垃圾源頭減量、分類管理、臺賬管理等有關規定。
未按要求執行的施工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20修訂)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三)款“工程施工單位未編制建筑垃圾處理方案報備案,或者未及時清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的”,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根據《廣東省建筑垃圾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相關單位未建立管理臺賬或者生產臺賬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請現有在建項目施工單位于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建筑垃圾處理方案編制,并建立生產臺賬,明確處置數量、去向等關鍵信息,建立施工現場建筑垃圾信息公示制度。9月起,我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對項目工地定期開展檢查,對未按文件要求執行的項目將立案查處,確保問題整改到位。非法處置建筑垃圾舉報電話:0752-5531189。
特此通知。
附件:1.建筑垃圾處理方案備案表(參考模板)
2.建筑垃圾處理方案(參考文本)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城鄉建設和綜合執法局
2024年8月1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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